36岁张扣扣被执行死刑,辩护律师发文:愿来生不再有血亲复仇

2019-07-17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浏览:27129次

  7月17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因触犯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张扣扣,在今日执行了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前,张扣扣依法会见近家属。就此持续了23年悲剧,正式落幕。

  7月17日,张扣扣的一、二审律师发布文章,希望此案件可以换来民众的理性,和执法机关的进步。

  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的母亲(汪秀萍)和同村王富军发生争吵,王正军闻讯前来,开始和张扣扣母亲发生厮打,过程中,汪秀萍使用扁铁击打了王正军,王正军捡起地上木棒冲汪秀萍头部一击,致其当晚死亡。

  同年12月5日,南郑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正军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死者家属9639.3元。此后的20多年间,两家就彻底断了来往,也没有发生什么冲突。

  2018年,35岁的张扣扣在村中见到了王正军。此前,他曾在外打工多年,但因几次被骗钱财,加上和同事关系不佳,最终他选择回到老家生活,而回到家中后,又要面临着家中金钱压力,这也导致他陷入了负面情绪,他曾说“我是一个不甘平凡过一辈子的人。”而当时生活陷入低谷中的他,再次碰见了王正军。他在供述称,我当时就在想我妈22年前被他打死,这事对他来说过去了,可对我没有。

  案发当年的除夕夜前,张扣扣将上坟回来的王正军、王校军刺死,随后回到了王家,将王自新杀害。案发3天后,张扣扣自首。经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张扣扣蓄意报复王家,在犯案过程中蒙面行凶,属于精心策划,且主观性极深。犯案时进行二次行凶,且毁坏了王家轿车,导致财物损失数额巨大,应当依法惩处。

  最高法院认为,张扣扣虽然有自首情节,但其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9年7月17日,张扣扣执行了死刑。

  张扣扣短暂的36岁生命充满“悲剧色彩”,但他并不是当代值得效仿的“英雄”。法治社会拒绝快意恩仇,无论是站在何角度,出发点是什么,我们都没有权利夺走任何人的生命。张扣扣案彰显出社会的核心是以“法”为立足点,它是一个框架,你越了界就要负责。

  法律是不可亵渎与退让的。一旦情理和法规的界限变的模糊,社会将失去安全感。我们不会推崇这种“复仇”行为,文明的社会秩序不应被打乱。

  来源:人民网、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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