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二审应当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2023-06-08 来源:网络 浏览:1151次
1、社会关注、影响重大的上诉案件; 2、当事人或者其亲属强烈要求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 3、同级人民检察院建议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 4、发回重审后再次提出上诉的案件; 5、开庭审理有利于收到最佳社会效果的上诉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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