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扣押与查封存在以下显著差异:首先,扣押属于行政机关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旨在限制被扣押人占有和处分相关财产;然而,查封则是对财产所有者的动产或不动产进行原地封存,并贴上封条,这意味着任何机关和个人均无法擅自使用或处分这些财产;其次,查封通常针对不可移动的财物进行就地封存;相比之下,扣押则涉及将可移动的财产转交给行政机关控制,便于其进行后续处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所发现的各类财物及文件,只要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即可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和文件不得扣押。对于已被查封或扣押的财物和文件,必须予以妥善保存或封存,严禁司法人员随意使用、调换或损毁。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