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辩护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评选活动”是由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和清华大学出版社在2015年开始发起的一项公益活动,该活动目前已经连续举办了四届。
每一年度评选出来的十大无罪中国刑事辩护经典案例都值得每一位法律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学习研究。
下面就让刑事辩护网小编为您整理2018年度中国刑事辩护十大无罪成功案例第三期——广东娄高明贪污案。
广东娄高明贪污案
辩护律师:
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 王振宇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 韩冰
案情简介:
娄高明系韶关学院二级教授、韶关英东动物疫病研究所所长。2016年3月,娄高明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被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
2017年1月5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娄高明有期徒刑6年。
法院认为:
娄高明在韶关学院任教授及研究所所长期间,未经韶关学院许可,其本人及指使研究所其他工作人员利用韶关学院及研究所的设备、原材料等资源为涉案企业和个人有偿检测猪血清等病样,或有偿培养、制备“自家疫苗”,事后向涉案猪场收取检测费和疫苗费,未向韶关学院汇报并将相关款项占为己有。娄高明不服并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辩称相关钱款是其多年兼职服务养猪户所得,属于依民事合同所获合法收入,不存在可供贪污的科研经费。
2017年12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2018年6月22日,韶关市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申请撤诉,同年7月9日,法院准许撤回起诉。
检察院撤诉理由:指控娄高明犯贪污罪证据不足。
典型意义:
娄高明凭借自身的学术知识与专业能力,通过创造性的科研活动为社会创造价值,却因此无辜地身陷囹圄长达两年之久,这折射出了我国高校学术评价机制轻重失衡、科研人员身份定位不明等突出问题。
本案对于合理区分科技创新活动与公务管理的界限、正确把握科研人员以自身专业知识提供咨询等合法兼职获利的行为性质,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就是刑事辩护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2018年度中国刑事辩护十大无罪成功案例——广东娄高明贪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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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中国刑事辩护十大无罪成功案例——广东娄高明贪污案
2019-04-04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浏览:2774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