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王学强任公诉检察官时,办理了一件故意杀人案,本案案情不复杂但是血淋淋的故意杀人案件。史某为泄夺妻之愤,出于杀人的故意,用提前准备好的刀将被害人刺成重伤。检察官王学强在犯罪嫌疑人没有聘请辩护律师的情况下,在客观认定案件性质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引发案件原因,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的坦白情形,认罪悔罪态度,建议法院判处起点刑有期徒刑十年,得到法院采纳。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解说刑法规定: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只要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说明: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判决书做了技术处理,以原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