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牌玩出伤害案,致人轻伤获刑罚

2018-07-30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浏览:642次

俗话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在生活中有些人却将小事闹大,最终给自己和他人都带来麻烦。近日,康保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赵某在玩牌过程因发生争吵而动手打人致轻伤,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12月20日20时许,在康保县某村张某丙家,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张某甲因玩牌发生争吵,赵某用随身携带的长方形皮包击打张某甲头面部,致张某甲双侧鼻骨骨折,左侧额突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应当对其从轻处罚;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法院最后对赵某作出上述判决。

说 法

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故此结合上述规定,又结合本案的具体情节,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邻里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双方要礼让、谦让,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就不会惹出大祸端。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即可在线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010-85820018 17896002159

邮箱:84218677@qq.com

Q Q:8421867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8层

微博咨询律师
微信咨询律师
强律网是互联网+专业刑事律师咨询平台,拥有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各种复杂刑事案件。本站关键词:北京著名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北京著名刑事律师排行榜|北京著名刑辩律师|北京知名刑辩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诉讼律师|北京知名十大刑辩律师|北京刑事案件知名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最好的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排名|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北京刑事律师前十名|北京刑事案件律师排名|北京最有名的刑事案件律师|北京刑事案件金牌律师|北京十大刑事律师|北京职务犯罪律师|北京经济犯罪律师|北京职务犯罪最好的律师|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刑事案件

风险提示: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也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请根据律师的成功案例,理性判断律师的业务水平。

Copyright 2018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京ICP备17027737号-4 技术支持:无罪辩护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王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