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认定

2018-07-30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浏览:615次

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权被颠覆了,那么这个国家离灭亡也就不远了,一些不法分子受到了鼓吹,煽动群众颠覆国家政权,这是十分严重的事情。煽动颠覆国家罪应该怎么认定呢?今天华律网小编就搜集整理了一个为您答疑解惑。

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认定

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中,认定煽动的方式,应注意同那些一时不明真相的群众轻信、误传小道消息或出于善意对某些政府行为或领导人进行批评、发牢骚相区别,不能将后者依犯罪处理。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教唆犯的区别

(1)行为直接影响的对象或影响的方式不同。本罪一般是公开,对不特定的多人进行煽动,当然也不排除个别的一个一个地对多人进行分别煽动的情况。但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教唆犯只是对特定对象进行教唆,一般不是公开的。

(2)侵害具体对象的行为内容不同。本罪的犯罪行为包括一项,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教唆犯的行为内容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确定罪名的根据不同。本罪的根据仅在于本条第2款,而后者则包括总则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有关规定,是多样性的。

(4)处罚的原则也不同。对本罪应严格按本罪法定刑处罚,后者则应按总则的规定并结合其教唆行为具体触犯的罪名,依照其在危害国家安全的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二、关于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依照本条规定从重处罚。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犯罪行为无论有无危害结果,只要查明行为以颠覆国家政权为目的,进行了秘密谋划活动,就构成本罪。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政权的稳定。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使一个国家的政权不稳定,搞得人心惶惶,这样的人应该受到严厉的处罚,但是在认定煽动颠覆国家罪的时候也要注意区分。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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