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丑女与绑匪有什么规定

2018-07-30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浏览:482次

问题:

1、绑匪构成绑架罪还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属于犯罪中止,既遂,还是未遂?

2、绑匪把车钥匙扔给丑女行为是否构成赠与?

3、丑女能否合法取得该车辆的所有权?

4、若绑匪抛弃车辆而去,丑女能否通过先占的方式取得车辆所有权?

5、若丑女说:你不娶我,我就要你的车,绑匪迫于压力,将车交给丑女,丑女是否构成犯罪,是属于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又或其他?

律师解答如下:

1、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两罪均有绑架的行为,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两者区别的关键在于犯罪目的不同,拐卖妇女、儿童罪以出卖为目的,而绑架罪则以勒索财物、以他人作人质等为目的,本案中小黑出于贩卖妇女为目的而进行绑架,所以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由此可见拐卖妇女、儿童罪只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拐骗等行为,不要求其完整出售妇女、儿童,所以本案应认定犯罪既遂

2、不属于;赠与是要求双方在赠与这行为上有意思上的合意。

3、不能;车辆转让属于要件形式,即车辆转让要经过过户手续。

4、不能;先占取得方式的适用只在于无主物,而车辆不属于无主物

5、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丑女以要挟小黑娶她,否则就强行索要小黑的车辆已构成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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