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易平艳刘佳)称店家上菜太慢,男子酒后为发泄情绪竟大肆打砸饭店。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8年2月27日晚上,被告人王某和朋友方某喝完酒之后来到湘东区新街欢乐季餐厅内,因人多候餐时间久并看见服务员将所点食物放在一个垃圾桶上,王某顿时火大,加上事先喝了酒以及日常生活也有很大的压力,想发泄下情绪,所以王某将店内前台进行打砸,造成验钞机、显示器等的物品毁坏。经萍乡市湘东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砸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493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任意损坏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考虑到被告人王某自首,积极赔偿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称饭店上菜速度慢一男子打砸物品获刑十个月
2018-12-06 来源:中国法院网 浏览:115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