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掐死高三女儿!故意杀人罪怎么处罚

2018-07-30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浏览:726次

  一名18岁的高三女生,在和后妈争吵时,被对方掐死!案发现场是一座二层楼房,一楼是一个小商店,周边是麦田。警方拉起警戒线,多名民警在现场进行侦查。经连续奋战48小时、辗转两省四市,连云港灌云警方将逃亡5天的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故意杀人罪该怎么处罚?

  因家庭矛盾,杨某与死者王某发生激烈争吵,打斗中将其掐死,后连夜潜逃。后来遇害女生因为一直没有上学,大家才开始寻找,最终在遇害3天后,女孩尸体在家中被发现。下文整理了故意杀人罪的含义、处罚、构成要件等相关内容。

  (一)故意杀人罪的含义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二)故意杀人罪的处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以刑罚。

  (三)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

  2、主观方面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3、客体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

  4、客观方面

  (1)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

  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

  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3)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

  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上文小编为大家介绍了故意杀人罪的含义、处罚、构成要件等相关内容。根据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因家庭矛盾,后妈杨某与死者王某发生激烈争吵,打斗中将其掐死,后连夜潜逃,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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