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刑事律师咨询律师-王学强律师,王学强早年就读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 ,后读取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
审判阶段: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3.调查和收集证据;4.出庭准备;5.参加法庭审理全过程,发表辩护意见;6.休庭后工作。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1.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2.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3.阅卷.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4.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5.发现收集新的证据;6.出庭准备;7.参加法庭调查;8.参加法庭辩论;9.二审案件不开庭的,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
诈骗罪的量刑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