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5日3时55分许,南京的刘女士持有的某银行信用卡却被人在西班牙接连消费3次,盗刷41066.9元。事后她找到相关银行交涉无果,无奈之下,刘女士于2016年3月将发卡银行告上法院,主张自己信用卡被人盗刷的损失应由银行担全责,北京有名的刑事辩护律师,理由是被告银行系统不能识别伪卡。9月2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银行被判担责70%,原告刘女士担责30%。
2015年12月15日,南京的刘女士持有的某银行信用卡却被人在西班牙接连消费3次,盗刷41066.9元。事后她找到相关银行交涉无果,北京有名的刑事辩护律师,无奈之下,刘女士于2016年3月将发卡银行告上法院,主张自己信用卡被人盗刷的损失应由银行担全责,理由是被告银行系统不能识别伪卡。9月2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银行被判担责70%,原告刘女士担责30%。
北京著名刑事律师王学强认为:
该案中,银行未能正确识别伪造的银行卡,接受了非法复制的银行卡交易,未尽到谨慎审查义务,从而错误地向他人支付了讼争款项,应对其在办理相关业务中存在的重大过错承担责任。
此外,原告与被告之间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规定,银行负有保证储户存、取款安全的义务,对其银行卡应具有可识别性和唯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