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台:被告人为牟取利益销售假药被刑罚

2018-11-06 来源:中国法院网 浏览:849次
中国法院网讯(陈雪)明知药品来路不正,但为了牟取利益依然进行销售。2018年10月31日,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销售假药案件,被告人张某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九盒假药予以没收。

2016年9月,在凤台县某乡镇经营药店的张某接待了一个特殊的“顾客”马某(另案处理),马某声称自己手上有两款治疗关节疼痛等病症的秘药“筋骨灵丹鹿骨蝮蛇软胶囊”和“筋骨丹全蝎腹蛇丸”,并免费提供两盒供张某试卖。张某虽然发现该药品没有“国药准字号”许可,马某也没有经营药品资质,但想到是祖传秘药,且顾客使用后反响不错,便准备继续销售下去。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期间,张某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分五次从马某处购买药品共844盒,并在其经营的药房以每盒10-12元的价格销售出去,销售金额累计8700元,非法获利2500元。2017年8月,由于马某“上线”被公安机关查获,凤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顺藤摸瓜对张某药房进行了搜查,当场扣押“筋骨灵丹鹿骨蝮蛇软胶囊”5盒,“筋骨丹全蝎腹蛇丸”4盒。经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两种药品均按假药论处。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是假药而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出非法所得,遂作出以上判决。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即可在线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010-85820018 17896002159

邮箱:84218677@qq.com

Q Q:8421867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1303

微博咨询律师
微信咨询律师
强律网是互联网+专业刑事律师咨询平台,拥有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各种复杂刑事案件。本站关键词:北京著名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北京著名刑事律师排行榜|北京著名刑辩律师|北京知名刑辩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诉讼律师|北京知名十大刑辩律师|北京刑事案件知名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最好的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排名|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北京刑事律师前十名|北京刑事案件律师排名|北京最有名的刑事案件律师|北京刑事案件金牌律师|北京十大刑事律师|北京职务犯罪律师|北京经济犯罪律师|北京职务犯罪最好的律师|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刑事案件

风险提示: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也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请根据律师的成功案例,理性判断律师的业务水平。

Copyright 2018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京ICP备17027737号-4 技术支持:无罪辩护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王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