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欧阳嘉慧)萍乡男子刘某和女子李某是一对情侣,二人因手头缺钱多次实施盗窃,盗窃金额共计达到二万余元。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盗窃案,被告人刘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李某多次在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附近的多家超市通过剪断门锁的方式进入店内盗窃财物,被盗的物品包含手机、电脑、音响、衣服等生活用品。2018年5月17日,萍乡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民警在本市一出租屋内现场抓获刘某、李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共同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盗赃物部分追回,可酌情从轻处罚。刘某系累犯,可酌情从重处罚。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对情侣联手多次实施盗窃双双入狱获刑罚
2018-11-22 来源:中国法院网 浏览:65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