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辽源市政协原主席张炜因受贿被判十年六个月

2018-11-23 来源:中国法院网 浏览:1337次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对辽源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炜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炜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张炜受贿所得款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3年,被告人张炜利用担任吉林市旅游局局长兼吉林松花湖风景区管理局局长、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管委会副主任兼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吉林省旅游局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2万余元。

被告人张炜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最终认为,被告人张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张炜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悔罪、积极退还全部赃款,可依法从轻处罚。法庭遂做出上述判决并当庭进行了宣判。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即可在线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010-85820018 17896002159

邮箱:84218677@qq.com

Q Q:8421867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8层

微博咨询律师
微信咨询律师
强律网是互联网+专业刑事律师咨询平台,拥有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各种复杂刑事案件。本站关键词:北京著名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北京著名刑事律师排行榜|北京著名刑辩律师|北京知名刑辩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诉讼律师|北京知名十大刑辩律师|北京刑事案件知名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最好的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排名|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北京刑事律师前十名|北京刑事案件律师排名|北京最有名的刑事案件律师|北京刑事案件金牌律师|北京十大刑事律师|北京职务犯罪律师|北京经济犯罪律师|北京职务犯罪最好的律师|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刑事案件

风险提示: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也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请根据律师的成功案例,理性判断律师的业务水平。

Copyright 2018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京ICP备17027737号-4 技术支持:无罪辩护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王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