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一员工利用公司管理漏洞监守自盗获刑

2018-11-23 来源:中国法院网 浏览:889次
中国法院网讯(刘佳)因手头紧张,员工偶然发现公司对原材料的管理不紧,便一个月内在公司盗窃了六次原材料。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刘某因手头紧,偶然发现自己所在的某饲料添加剂公司对生产的原材料管理并不严格,便利用晚上单位看守松散的空隙,前往车间盗窃锌片销赃至废品收购部。一个月内作案六次,盗窃价值人民币2000余元。后被告人刘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将全部赃款已退还给被害单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自首,全部退赃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即可在线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010-85820018 17896002159

邮箱:84218677@qq.com

Q Q:8421867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8层

微博咨询律师
微信咨询律师
强律网是互联网+专业刑事律师咨询平台,拥有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各种复杂刑事案件。本站关键词:北京著名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北京著名刑事律师排行榜|北京著名刑辩律师|北京知名刑辩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诉讼律师|北京知名十大刑辩律师|北京刑事案件知名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最好的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排名|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北京刑事律师前十名|北京刑事案件律师排名|北京最有名的刑事案件律师|北京刑事案件金牌律师|北京十大刑事律师|北京职务犯罪律师|北京经济犯罪律师|北京职务犯罪最好的律师|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刑事案件

风险提示: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也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请根据律师的成功案例,理性判断律师的业务水平。

Copyright 2018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京ICP备17027737号-4 技术支持:无罪辩护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王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