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欧阳嘉慧)江西萍乡男子刘某在用餐之际顺手盗走店主手机。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盗窃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8月24日,被告人刘某从永新来到萍乡市经济开发区华美立家旁的一餐馆内用餐时,见吧台上放着一台OPPOR11S手机,遂趁无人注意之机将手机拿起之后放入裤袋,然后离开餐馆准备骑摩托车逃走时,被在餐馆用餐的胡某等人追上将其抓获。经萍乡市价格认证监测中心鉴定,被盗OPPOR11S手机价值人民币一千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并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所盗财物已发还给被害人,可从轻处罚。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顺手牵羊盗窃手机男子被抓获刑罚
2018-12-03 来源:中国法院网 浏览:100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