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抖音很火的一个短视频,内容是李鸿章“签发”的持枪证,与之一同被发现的还有,持有联合国维和部队总司令部特别通行证、联合国特别执法证、联合国监察总署最高监察证、中央军委特别任务执行证、中国境内特别通行证。对于李鸿章签发的持枪证构成了哪种犯罪?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接下来刑事辩护网的小编就带各位一起去了解一下
但看这些证件名称,就能让人惊出一身冷汗。这是何人所有?
12月9日,山东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的民警在宾馆例行检查时,一男子掏出“联合国特别通行证”,称民警没检查资格,并打电话让“首长”惩治民警,扬言要“扒了民警的皮”。经搜查,民警发现了上述一堆造假文件。后经审讯得知,嫌疑人被洗脑后加入诈骗组织。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李鸿章签发的持枪证怎么判刑?
李鸿章签发的持枪证当事人主要是涉嫌诈骗罪,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的即可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看完李鸿章签发的持枪证构成了哪种犯罪,想必你也有一定的了解了,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诈骗已经触犯了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由于刑事案件比较复杂,当事人进行辩护的时候,需要经验丰富的刑事律师介入,同时详细了解情况之后,才能决定是否起到效果,如果你还有什么法律问题,请在线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