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本富 律师 四川国金律师事务所诉讼与刑案部主任.南开大学金融学硕士,先后在北京大学刑辩班、中国人民大学商事犯罪辩护研修班、中国政法大学司法会计鉴定质证班学习。全国无罪辩护联盟核心专家成员。无罪法律援助公益律师。
主攻:金融经济犯罪辩护、金融经济纠纷、刑事合规业务。
赵本富律师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曾在某进入集团(担保、小贷、融资租赁、私募基金)从事业务、风控、合规等服务。一直担任:成都爱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艾伟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成功辩护案例:
1、刘某某污染环境罪—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处罚11万元、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撤案。
2、李某某涉嫌包庇罪—检察院不起诉。
3、彭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撤案。
4、乔某某危险驾驶罪,酒精含量210.1mg/100ml,判决拘役2个月,缓刑四个月。
5、文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撤案。
6、金某某强奸罪—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撤案。
7、张某某电信诈骗罪—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撤案。
8、李某某贩卖毒品罪—2000多克,死缓。
9、王某某合同诈骗罪—检察院不起诉。
10,田某某聚众斗殴罪,—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撤案。
刑事控告业务:
1、刘某某一房二卖,合同诈骗罪
2、杨某某等六人职务侵占罪
非诉案列:
1、先后为西藏某公司、宁波某企业出具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
2、为某知名金融集团—刑事合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