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外执行期间可以与他人结婚吗

2018-12-06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883次

关于在监外执行期间可以与他人结婚吗的法律问题,本网VIP智库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在监外执行期间可以与他人结婚吗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般对于正在服刑的罪犯要是身患重大疾病,并且危及到了自身生命的话,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监外执行。而在监外执行期间主要也就是治病,但此时其结婚方面的权利是没有被剥夺的,那么在监外执行期间可以与他人结婚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实施监外执行

1、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执行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规定。

2、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的处理

(1)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服刑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

(2)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

(3)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二、在监外执行期间可以与他人结婚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外执行指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

结婚是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男女之间的两性结合,是一种重要的法律行为,是确定夫妻关系的根据,是公民的生活权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徒刑缓刑、监外执行等罪犯的恋爱与结婚问题的联合批复》规定:“对于因病保外就医的罪犯,考虑到病愈后还要收监执行的情况,因此,他们的恋爱与结婚问题以不允许为宜。”“被判处徒刑缓刑和假释的罪犯,在缓刑或者假释期间,他们的恋爱与结婚问题,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是可以允许的,不必经过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审查批准。”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除了保外就医罪犯要求结婚不能允许之外,其他监外罪犯在服刑或考验期间要求结婚时,都应当允许。

即使此时罪犯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但也不会对结婚方面的权利产生影响。只要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同时满足了《婚姻法》中规定的条件,那就是允许他们办了结婚登记,缔结婚姻关系的。

以上就是关于在监外执行期间可以与他人结婚吗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VIP智库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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