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是否开除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2018-12-07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584次

关于判缓刑是否开除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的法律问题,本网VIP智库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判缓刑是否开除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公民因为构成刑事犯罪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此时如果满足条件那可以同时被判缓刑,意味着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的刑罚。那有的公司就以此为借口开除该员工,从法律角度来看,判缓刑是否开除?刑事律师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判缓刑是否开除

缓刑是指对一定刑期以下剥夺自由的刑罚有条件地暂缓执行。我国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不少于一年。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如果没有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撤消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原单位能否给予开除等行政处分问题上认识不一。如某公司出纳程某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在交由其所在公司考察期间,该公司对程某作出开除公职处分,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第70条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在考察期间所在单位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给予开除公职等行政处分。所以,某公司对程某的处分是正确的。另一种意见认为,对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原单位在其缓刑考验其内,不应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故某公司对程某的处分是不妥当的。

笔者认为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理由是:

《刑法》第70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这是法律的一种特殊义务。所在单位应认真履行,不能为了“卸包袱”,而对本单位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作出开除处分,一推了之。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中作了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职务自然撤消,安排不任职务的临时工作。为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除利用专业技术进行犯罪活动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术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按低于开除留用察看人员工资待遇发给临时工资。缓刑期内悔改表现好的,缓刑考验满期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这就是说,对程某这样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原单位首先应安排一定的工作,发给一定的工资,并根据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的实际表现,最后作出行政决定。这与《刑法》第70条规定精神是一致的,而某公司对法院宣告程某缓刑后,在考验期限内作出开除工职的决定是不正确的,决定程某缓刑的人民法院应当向该公司进行解释,使之纠正其错误决定。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适用于以下几种条件都满足的情况

1、原判刑罚是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人不是累犯;

3、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旨再危害社会。

其中1和2比较容易理解,3相对来说较复杂,这要有主审法官综合考虑被告人的各种情节来认定,比如,犯罪情节、悔罪情节、及对社会的潜在威胁等,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法官对过失类犯罪考虑得较多,因为这类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不大,如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伤害罪等,而对故意类犯罪使用的较少,因为这类案件一般刑期较重,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又较大,但也有些是可以判处缓刑的,比如,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重伤的;贪污数额较少的;盗窃的等。因此可以看出是否适用缓刑主要看犯罪行为是否交情,悔罪表现等。

从《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来看,如果公司想要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必须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而相关法律中就明确规定了在职工构成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之后,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关于判缓刑是否开除的问题,刑事律师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以上就是关于判缓刑是否开除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VIP智库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即可在线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延伸阅读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010-85820018 17896002159

邮箱:84218677@qq.com

Q Q:8421867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8层

微博咨询律师
微信咨询律师
强律网是互联网+专业刑事律师咨询平台,拥有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各种复杂刑事案件。本站关键词:北京著名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北京著名刑事律师排行榜|北京著名刑辩律师|北京知名刑辩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诉讼律师|北京知名十大刑辩律师|北京刑事案件知名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最好的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排名|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北京刑事律师前十名|北京刑事案件律师排名|北京最有名的刑事案件律师|北京刑事案件金牌律师|北京十大刑事律师|北京职务犯罪律师|北京经济犯罪律师|北京职务犯罪最好的律师|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刑事案件

风险提示: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也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请根据律师的成功案例,理性判断律师的业务水平。

Copyright 2018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京ICP备17027737号-4 技术支持:无罪辩护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王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