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包括什么

2018-12-17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1029次

关于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包括什么的法律问题,本网VIP智库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包括什么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原则上,要是公民犯罪的话,此时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公民犯罪了,此时也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那具体可以对犯罪的人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包括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 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 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类案件告诉才处理: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的除外);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和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这几种犯罪的追究以被害人等的告诉为必要条件,如果没有法定人员告诉,或者告诉以后又撤诉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我国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加之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按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生效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予追究。

以上就是对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介绍,这些都是由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只要犯罪的人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话,则此时一般就会被免于刑事处罚。但这也不能成为公民肆意犯罪的保护神。生活工作中,还是要遵纪守法,做一个良好的公民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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