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没收财产的定义是什么

2018-12-19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763次

关于没收财产的定义是什么的法律问题,本网VIP智库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没收财产的定义是什么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没收财产属于刑罚附加刑中的一种,一旦被法官依法处没收财产的,则就会具体的没收罪犯的部分或全部个人财产。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个没收财产的定义是什么呢?刑事律师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没收财产的定义是什么

收财产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之一,主要适用于国事犯罪,比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和贪利性犯罪,包括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财产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没收财产的刑罚目的在于剥夺犯罪分子得以实施犯罪的经济基础,给予其经济上、物质上的严厉惩处。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由此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二、没收财产应该注意什么

1、在审判实务中首先是要界定犯罪分子在其财产被没收之前是否所负了此债务,如果在没收之前就已经形成的债务,法官就应当给予充分考虑,否则债务就不在考虑之列。

2、合法的债务,这里的“合法”是法官在审理中应该重点审查的一个关健环节,看债权人与被告人之间的债务是否有不合法的,比如:赌博所产生的债务是不合法的,应不予偿还。

3、被告人所负债务应当在没收财产数额之内予以偿还,若同时有多个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又不足以偿还的,有特殊情况,如依法抵押、担保的,按民法的理论,有优先权的,可以优先进行偿还,否则应当按比例进行偿还,这更为公正、合理。

4、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请求的期限刑法中未有明文规定,但根据民法的理论,当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满二年的法院予以支持,否则不予以偿还。

上述就是对没收财产的定义介绍,在实际执行没收财产的时候,有一些地方是需要注意的,就包括没收的仅仅是犯罪分子个人的财产,而不能将其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属财产进行没收。对于罪犯的法定抚养人,还需要留下一定数额的财产供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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