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是一个诈骗高发的地区,经常会遇到诈骗的信息,对于诈骗,许多人也是没有好的方法,而犯罪分子更是担心自己受到刑事处罚,有的人就在2012年从事诈骗, 毕竟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很多人都想了解有关 2012年广东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 那么接下来强律网的小编就带各位一起去了解一下,希望能帮到您。
2012年广东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刑法关于诈骗罪司法解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预防诈骗小常识: 如何才能有效防范网络银行诈骗
您好,成功应对电子银行欺诈,防止上当受骗带来的资金损失,其实最关键的还是需要提高个人警惕性,保护好你的个人信息。第一招:安装防毒软件,避免在公共电子设备上使用电子银行建议您使用安全正版的防范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版本和病毒识别码。最好不要在公共场所,比如网吧登陆使用网上银行。如果在公共电子设备登陆使用完网上银行后,切记点击“退出登录”退出网上银行页面,并及时清理上网历史记录。第二招:保管好个人信息,不要向他人泄漏一定要牢记您的电子银行密码,密码最好具备一定的安全防盗性,不要把你的身份证信息、生日信息、电话号码等设置为密码,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另外,在任何情况下,请保护好您的账号和密码,不要泄露给任何人。不要相信任何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索要账号和密码的行为。第三招:正确识别官方网站,官方来电您在进行网上银行交易的时候,不要从来历不明的网页链接访问银行网站,同时,在进入银行网站时,务必核对网址,建议您可以使用网上银行“防伪信息验证”服务,防止进入假网站。另外,诈骗分子会假冒银行客服致电,来进行金融诈骗行为,记住:碰到这种情况一定不要相信“假客服”,更不要透露自己的信息给所谓的客服人员,造成自己的资金损失。第四招:定期查看“历史交易明细”做好交易记录,定期打印网上银行业务对账单,做到尽早发现问题,尽早解决问题。另外用户可以申请开通银行的账户短信变动通知服务,无论存取款、转账、刷卡消费,还是投资理财,只要账户资金发生变动,在第一时间就能收到手机短信提醒,以实现对个人账户资金的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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