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非法集资了钱拿不回来怎么办?怎样引导和防范农业企业非法集资

2019-12-30 来源: 浏览:961次

受害人由于理财的诱惑,很容易受到非法集资的迫害,对于非法集资的行为,一般都是严令禁止的,但是很多受害人就担心自己投资的钱还能拿回来吗,那么 被非法集资了钱拿不回来怎么办 接下来 刑事辩护律师 的小编就带各位一起去了解一下,希望能帮到您。

被非法集资了钱拿不回来怎么办

93"非法集资是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关于追回非法集资的钱,关键是要看非法集资者那里还有多少钱.对非法集资的处置流程一般是这样的:案发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成立专案组(或者工作组)。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组织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取缔和公告的发布工作。对集资群众身份、集资数额等进行逐笔登记,掌握案件的集资总人数、集资总金额、已返金额和未返金额等情况。专案组对涉案企业(个人)的债权清收、资产保全,以及对涉案资产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用于集资款的清退。专案组根据清理后的剩余资金,按集资参与者集资额比例,制订统一的返款政策、返款原则、返款方案和返款比例实施清退,并以处置报告的形式结束案件善后处置工作。法律依据:《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怎样引导和防范农业企业非法集资

防范非法集资排查整治重点  (一)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融资咨询、金融服务等各类金融服务中介机构违规从事金融业务和非法集资行为;  (二)民营企业以投资农业、林业、养老、矿产、能源、铁路、房地产、生态环境为名从事非法集资行为;  (三)各类合作社、互助会、储金会、基金会等组织违规从事金融业务行为;  (四)小贷、担保、电子商务、交易市场、股权投资等创新型金融机构违规开展非法金融业务行为;  (五)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企业非法集资行为;  (六)银行、证券、保险行业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行为;  (七)全县国家公职人员涉嫌参与非法金融活动行为及个人贷款、担保贷款逾期未还行为。  五、工作意见和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工作目标和规划,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并监督指导打非宣传教育、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清偿兑付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监管责任机制,加强行业日常监测分析,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各乡镇(街道)要强化打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管理作用。  (二)强化宣传警示。各成员单位要会同宣传部门、行业主(监)管部门、乡镇街道(村、社),统筹做好打非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在县内重点区域、重要行业内部有针对性开展政策法规和警示宣传,剖析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宣传教育方式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宣传平台和微信、微博等各种新兴载体,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严把准入关口。工商部门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口,处理好宽进与严管的关系。特别是对投资理财、投资咨询、房产中介、汽车租赁等法律法规未设定行业许可的社会类非金融机构要重点关注,工商部门要依法规范注册登记,在其营业执照明确加注“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活动”的限制性用语,向社会公众提示风险。  (四)加强风险预警。县打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利用各类监测手段,整合各部门信息情报资源,重点加强对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网络借贷、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养老机构、房地产等案件高发行业领域的摸底排查,及时查处企业超范围经营、涉嫌违法经营等行为。工商部门要建立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平台作用;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等金融机构严格执行账户实名制和账户管理制度,加强各类账户监测管理,建立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对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协调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公检法部门要加大非法集资案件侦办诉讼、资产追缴和信访维稳工作力度,要将打非工作纳入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范畴,健全常态化风险排查、预警和重大案件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非法集资案件涉稳信息的综合研判,高度关注和及时掌握重点人员、群体的涉稳动态,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要综合运用行政、刑事、民事等手段,对各类相关线索进行合理甄别和分类处置。对吸收资金规模不大、情节较轻的,应快速整顿查处并及时清退资金。对主观恶性较大、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依法坚决打击,有效震慑犯罪行为,教育警示社会公众。信访部门要统筹做好打非涉稳和法律援助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法定程序,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群众上访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  (六)严明纪律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队伍建设,保障人员和经费,适应打非工作需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纪律要求,严禁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做好亲属宣传劝导工作。严肃查处公职人员组织从事非法集资、为非法集资提供或变相提供保护。引导非法集资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打早打小、及时果断,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打非工作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非法金融活动的上升势头,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我县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县金融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办、县公安局、县工商局、人民银行巫山支行、银监会巫山办事处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金融办,负责日常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部门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主(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联动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本行业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一)县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金融办:综合统筹、收集汇总打非的相关信息及排查情况;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小贷、担保等金融机构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进行监管。  县法院:负责有关非法金融活动案件的受理、审判、执行和涉案资产清理、拍卖以及清偿兑付工作。县检察院:依法做好涉嫌非法金融活动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县信访办:负责对非法金融活动信访案件及时核实和处置,加强职能部门沟通,做好群众政策解答和稳定维护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受理涉嫌非法金融活动案件,及时立案侦查;对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冻结、扣押涉案资产;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对发布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融资咨询、金融服务等中介服务类机构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核查。  人民银行巫山支行:负责对第三方平台、网络借贷平台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行为进行排查;负责对全县国家公职人员涉嫌参与非法金融活动行为及个人贷款、担保贷款逾期未还行为进行排查。  银监会巫山办事处: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行为进行排查。  (二)行业主(监)管部门工作职责  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局、县农委、县交委、县林业局、县民政局等行业主(监)管部门分别对全县房地产行业、工业、商贸、农业、交通建设等重要行业领域(重点是民营企业)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行为进行排查。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  建立工作机制,落实人员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合作社、互助会、储金会、基金会等组织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行为进行摸排。

如何预防和防范非法集资

什么是非法集资目前关于非法集资还没有唯一的准法定概念,而且刑法也没有规定非法集资罪的罪名,根据刑法规定,与非法集资有关的罪名有: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其特点是: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非法集资主要有哪几种?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怎样识别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1.要人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阅读完上文,想必各位都是对非法集资资金怎么处理 被非法集资了钱拿不回来怎么办?怎样引导和防范农业企业非法集资 有所了解了,由于非法集资的危害比较大,同时会导致参与者资金受到损害,我们首先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对于非法集资过程中受害人,我们可以找刑事辩护律师进行介入,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问题请在线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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