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非法集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在非法集资案件中,有担保人,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2020-01-13 来源: 浏览:713次

电商方便了很多人,很多人都喜欢通过网上来购物,但是有时候我们就会遇到电商集资的现象,从而导致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害,很多人都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是不知道怎么办,尤其是这种网上平台,那么 电商非法集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接下来 刑事辩护律师 的小编就带各位一起去了解一下,希望能帮到您。

电商非法集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面对电商非法集资维权相关措施如下:第一,被集资人应该放下自己特有的判断立场,提高警惕,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第二,要相信办案机关和政府,并积极予以配合。有的被集资人出于让集资人继续经营以返还本利的美好愿望,明确要求办案机关对集资人不以犯罪论处,出现办案与被集资人认识不统一的情形,增加案件处理上的社会干扰与复杂性。第三,要将被集资的相关证据保存完好,包括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的认定往往是一个让公检法部门都头疼的环节。书证往往表现为欠条、借条形式,但常常书证记载金额与实际金额不一。集资人几乎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甚至有的在事发之后销毁账簿,导致办案人员很难准确查清涉案金额。在大量的案件中甚至存在被集资人根据集资人的要求通过自己账户或下线账户直接将款项转账到集资人指定的其他被集资人账户的情形,在帮助集资人实现拆东墙补西墙的犯罪环节的同时,这种杂乱的资金往来直接导致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很难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身的出资额,从而影响办案质量,妨碍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有效打击。因此,集资人要注意保存并提供完整的集资凭证等资料,配合公安机关尽快查明非法集资的相关案情,最大程度保护自身权益,减小损失。

在非法集资案件中,有担保人,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如果明知道是非法集资却还给犯罪人担保的话那么担保人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解析1、主合同借款人涉嫌犯罪并不必然导致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以主合同借款人涉嫌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法院在依法认定主合同效力的前提下,确认保证人的责任。保证合同无效时,法院应当根据出借人、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过错,由其各自承担返还价款、赔偿损失等相应民事责任。借贷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无效,或者因借贷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时,法院应当分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4号)第七条、第八条确定当事人民事责任的承担。一直以来有观点认为,非法集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时,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有效;构成集资诈骗罪时,应认定为无效。此观点也得到了一些学者、法官的支持。在非法集资案件中,担保合同效力的具体认定,在实务上与刑事程序所确定的罪名密切相关。因此,律师在此类案件中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进行的法律思考便不仅仅只限于民事领域,其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应当延展至刑事、民事两个程序。这对于律师服务的效果,当事人权益的保护都至关重要。因为债权人、担保人的利益诉求往往与民事利益关系密切,却对刑事程序的罪与刑关切不足,双方具体的争议需要法院裁判解决。因此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对于非法集资类案件,通常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侦查终结,而人民检察院也以此罪名审查起诉。如果当事人不能提出有效的质疑,一审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案,被告人面对罪轻的判决自然不愿上诉,于是案件进入到民事程序,此时当事人很难提起再审申请改变既定的罪名。由此可见,在刑事一审之初,律师或者当事人能够向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提出恰当的理由,控诉犯罪或者为被告人辩解,对于案件事实的查明,最终公平合理地解决民事纠纷意义极其重大。2、集资诈骗担保人要承担责任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扩展资料:担保合同效力所隐含的问题在一个非法集资案件中,由于担保人的存在,使得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加之此类案件的一个通性是,债务人(即非法集资行为人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本金和利息且差额巨大而最终案发,其被限制人身自由等待刑事追诉,导致债权人与担保人相互角力。此时,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就成为案件的焦点问题。(一)担保合同是否有效不单纯只是一个民事问题,它与刑事程序和民事程序都密切相关一直以来有观点认为,非法集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时,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有效;构成集资诈骗罪时,应认定为无效。此观点也得到了一些学者、法官的支持。在非法集资案件中,担保合同效力的具体认定,在实务上与刑事程序所确定的罪名密切相关。因此,律师在此类案件中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进行的法律思考便不仅仅只限于民事领域,其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应当延展至刑事、民事两个程序。这对于律师服务的效果,当事人权益的保护都至关重要。因为债权人、担保人的利益诉求往往与民事利益关系密切,却对刑事程序的罪与刑关切不足,双方具体的争议需要法院裁判解决。因此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对于非法集资类案件,通常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侦查终结,而人民检察院也以此罪名审查起诉。如果当事人不能提出有效的质疑,一审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案,被告人面对罪轻的判决自然不愿上诉,于是案件进入到民事程序,此时当事人很难提起再审申请改变既定的罪名。由此可见,在刑事一审之初,律师或者当事人能够向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提出恰当的理由,控诉犯罪或者为被告人辩解,对于案件事实的查明,最终公平合理地解决民事纠纷意义极其重大。涉案之初,公安机关出于侦查的时限以及取证难度考虑,通常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这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到时若发现有集资诈骗嫌疑,还可改变涉案罪名延长侦查期限。但正因为这样的司法惯例,律师以及当事人应当果断及时搜集相应证据、提出合适的控告,在刑事程序就将案件事实查清,可大大降低案件处理的风险,提高律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二)刑事程序着重对“非法占有的目的”进行考察从我国刑法的犯罪构成来看,“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最为核心的要素。基于此,司法实践中,非法集资类的案件往往罪名之间引发的争议,都聚焦于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直接的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针对目前的司法实践,该规定已显现出一定的滞后性。笔者认为,在认定非法占有这一主观目的时,可以考虑借鉴现有的学术成果。如刘宪权所著《金融犯罪刑法理论与实践》及高憬宏法官在《审理金融犯罪案件的若干问题——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综述》中所提出的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标准。

阅读完上文,想必各位都是对非法集资资金怎么处理 电商非法集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在非法集资案件中,有担保人,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有所了解了,由于非法集资的危害比较大,同时会导致参与者资金受到损害,我们首先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对于非法集资过程中受害人,我们可以找刑事辩护律师进行介入,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问题请在线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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