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指定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向其他业主收取维权经费,进行合理开支支配,没有诈骗的主观恶意,而且收取资金的对象为确定人群,应该是不够成犯罪的。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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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粉丝集资算非法集资吗
从应援的目的而言,也不属于非法集资的范畴。应援从本质上不属于上述行为,同时也没有法律条文对其进行规定的。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粉丝应援属于粉丝个人行为,同时现行法规、规范没有对其进行明确的规定。
二、集资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
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的娱乐方式也增加了,对于粉丝向自己偶像的应援行为也不少见,每个偶像通常都有各自的粉丝应援会,而这些组织难免会众筹参加偶像的一些活动,但这种集资行为在法律上并不形成非法集资。以上就是优律师整理的内容。优律师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