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律师:利用迷信致人重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2021-07-22 来源:网络 浏览:1041次

一、利用迷信致人重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的,应当立案。本罪是结果犯,本罪的立案标准要求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行为人实施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的行为。

二是发生了致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立案追究。

二、利用迷信致人重伤罪应该怎么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涉嫌利用迷信致人重伤罪的嫌疑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1)了解自己涉嫌何种罪名,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材料和意见,辩解自己无罪和罪轻的权利;

(2)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4)对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

(5)亲笔书写供词和对笔录进行阅读、听读、提出补充、修改意见的权利;

(6)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和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7)要求侦查人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

(8)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时,可以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到场;

(9)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 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10)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

由此可见,只要利用迷信活动出现有人重伤的这种结果,当事人就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民众在日常生活中也应该相信科学,远离迷信,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否则也会影响到个人,甚至影响到家人的正常生活。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利用迷信致人重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

相关内容:新刑法对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对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判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最重的判刑标准是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扰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的;

(2)非法举行集会,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聚众围攻、冲击、强占、哄闹公共场所及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

(3)抗拒有关部门取缔或者已经被有关部门取缔,又恢复或者另行建立邪教组织,或者继续进行邪教活动的;

(4)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情节严重的;

(5)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组织标识的;

(6)其他破坏国家法律、实施上述行为的。

三、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组织机构或者发展成员的;

(2)勾结境外机构、组织、人员进行邪教活动的;

(3)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传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组织标识,数量或者数额巨大的;

(4)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量刑的时候,应该充分的考虑犯罪情节,像是犯罪嫌疑人跨省份发展成员,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比如导致社会生活秩序严重混乱,法院就应该考虑到这些犯罪情节,适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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