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律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主张?

2021-08-01 来源:网络 浏览:1186次

一、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主张?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来处理,在工伤赔偿标准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向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五到十级工伤的职工一次性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步骤如下:

1、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有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确定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收到裁决书后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到法院进行起诉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是否能够再取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工伤职工离职时经常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的问题。两者是否可以兼得,应从两种补偿的性质来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向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五到十级工伤的职工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分别用于伤残后的医疗、营养费用和对因工伤导致的就业能力损失的补偿。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两项费用应由社保基金支付;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两项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按照赔偿标准支付。

职工因为工伤而得到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而且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都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这样可以保障受工伤的职工的利益,不会承担多余的税务。

对于符合申请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者,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判决处理,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的程序来申请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都是可以申诉到社保部门进行合法的裁定的。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主张?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

相关内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计算

你知道什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你了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如何计算的吗?对于遭受工伤的职工而言,这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关系着自身能够获得多少的赔偿。下面,优律师为你简单介绍一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没有全国通行的标准,须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在各地区暂无规定的情形下,可参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对一次性赔偿所作出的规定。

一、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公式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一至四级

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三、五至六级

五级35个月、6级30个月。

条件之一:

①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③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二款(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四、七至十级

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条件之一:

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④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于我国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没有全国性的标准,因此在具体计算某个工伤职工的赔偿时须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但是计算公式则是不变的,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希望优律师带来的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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