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和犯法是一个意思吗?
犯罪和犯法不一样,犯罪是指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可能还会附带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的违法行为,从狭义上讲,是指触犯我国刑法所明文规定的行为。犯法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只会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犯罪是侵犯法益的行为。违法构成要件要素的行为也被我国刑法理论成为危害行为。刑法上的行为,是指基于人的意识实施的客观上侵害法益的身体活动。具有有体性、有意性和有害性三个特征。有体性,是人的身体活动,包括积极活动与消极活动。所以,思想被排除在行为之外,随之被排除在犯罪之外。行为是客观的,外在的表现,能够改变客观世界,侵害法益。有意性,是人的意识,基于人的意识而做出的。这是行为的主观要素。
所以,无意识的举动被排除在行为之外,随之被排除在犯罪之外。譬如身体的痉挛、抽搐、梦中的动作等,并非行为。有害性,是行为必须客观上侵害了法益,这是行为的实质要素,违法构成要件所规定的行为,都是侵害法益的行为。所以,没有法益侵害性的行为被排除在行为之外,随之也被排除在犯罪之外。
二、犯罪构成特征
1、犯罪构成的法定性
没有明文规定犯罪构成的概念,但刑法总则和分则明确规定了各种犯罪成立的具体条件,“犯罪构成”只是对刑法规定的犯罪成立条件的理论概括。
2、犯罪构成要件的主客观统一性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构成条件既有主观的如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也有客观的如犯罪客体、危害行为、危害结果、行为方法等,是主客观的统一。
3、犯罪构成与社会危害性的统一性
犯罪构成是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法律体现,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构成的基础。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也就说明该行为具有犯罪程度的社会危害性。
对于犯罪的行为,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违法事实和后果来进行认定,达到了不同的违法事实所判决的情况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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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犯罪既遂处罚原则是什么
犯罪既遂是一种犯罪形态,这种形态下犯罪人追求的结果是发生了的。那么法律上规定的犯罪既遂处罚原则是什么呢?犯罪既遂的形式又有哪些呢?接下来,优律师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
1.关于定罪和法条引用问题。应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罪名上不需要标明既遂犯,但在司法文书的叙述部分,应表明行为人已完成犯罪的情况。对法律条文仅直接引用分则具体犯罪条文即可。
2.注意对同种罪危害不同的既遂犯的区别对待。对危害性和罪责程度不同的既遂犯,在处罚时应予以适当的区别对待。
3.在既遂犯同时具备其他宽严处罚的情节尤其是法定的宽严处罚情节时,要注意同时引用相关的条款。
二、犯罪既遂的形式:
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基本犯罪构成结果以外的严重结果的犯罪。
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
既遂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分则对所触犯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
犯罪形态中除了有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外,还有犯罪既遂。而我国法律对于这三种犯罪形态的处罚是由轻到重的,毕竟在犯罪既遂中发生了相应的结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