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律师:妨害安全驾驶罪入刑量刑标准是多少?

2021-08-29 来源:网络 浏览:779次

一、妨害安全驾驶罪入刑量刑的标准是多少?

《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怎么判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三、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可以判缓刑吗?

符合条件是可以的,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综上所述,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应当遵守相关规则秩序,如采取不当行为严重干扰司机正常驾驶的,将面临法律责任。对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的当事人,经检察院起诉后,法院可以对其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按照较重罪名处理。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妨害安全驾驶罪入刑量刑标准是多少?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

相关内容: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起点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是在交通事故的基础之上产生的,因为结果造成了重大的伤害,所以我国刑法将这种行为定为犯罪。那大家知道我国对交通肇事罪是如何量刑处罚的吗?接下来,优律师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起点是什么。

1,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起点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下列九种情形的法定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交通肇事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交通肇事致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交通肇事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辆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6)明知是安全装置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9)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并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量刑指导意见〉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犯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在6个月至2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对于那些具有上述九种情形的案件,在确定量刑起点时,就应当根据事故责任,事故后果的具体情况,结合当地交通肇事犯罪的治安形势以及对同类案件的事故责任标准,宜就低以主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作为确定量刑起点的标准。确定具体案件的量刑起点时,同样是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的案件,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应当高于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情形;同样是负事故全部责任的,交通肇事致二人死亡案件的量刑起点应当高于致一人死亡的案件,略高于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案件。也就是说,对于交通肇事造成同样后果的案件,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应当高于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对事故负相同责任的,造成较为严重事故后果的量刑起点应当高于造成相对不太严重事故后果的,但是,对于事故后果相近,事故责任相当的,量刑起点应当基本相同或者相近。

2,法定刑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

依照刑法第13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4条的规定,下列十一种情形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交通肇事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且肇事后逃逸;

(2)交通肇事致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且肇事后逃逸;

(3)交通肇事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且肇事后逃逸;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肇事后逃逸;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肇事致一公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肇事后逃逸;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且肇事后逃逸;

(7)明智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且肇事后逃逸;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且肇事后逃逸;

(9)交通肇事致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10)交通肇事致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11)交通肇事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量刑指导意见〉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以在3年至4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量刑中在对具有上述十一种情形的案件确定量刑起点时,应当根据事故责任,事故后果的具体情况,结合当地此类交通肇事犯罪的治安形势以及对同类案件的量刑尺度确定。一般情况下,追究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某一法宝刑幅度的事故责任标准,宜就低以主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作为确定量刑起点的标准。确定具体案件的量刑起点时,对于事故后果相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案件的量刑起点应当高于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情形,负事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应当高于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情形;事故后果相近,事故责任相当的,量刑起点应当基本相同或者相近。

3,法定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

依照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处7年以上有期末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也就是说,由于肇事人逃逸造成被害人得不到救助,从而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法定刑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

〈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7年至8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案件量刑中,应当以事故后果一人死亡作为基本犯罪构成事实中的结果要素,在7年至8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体如何确定,应当根据事故责任,事故后果的具体情况,结合当地同类交通肇事犯罪的治安形势以及量刑尺度确定。一筋骨情况下,事故后果相近,事故责任相当的,量刑起点应当基本相同或者相近;事故后果相同的案件,负事故责任大的量刑起点应当高于负事故责任相对较小的情形

在我国如果交通肇事罪逃逸导致对方死亡的是会被判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所以大家遭遇了交通事故以后要勇于的面对立即报警和抢救受伤人员,对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起点为大家列举了三点,希望大家在生活中对此有所了解,若还有以为的。欢迎具体咨询我们优律师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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