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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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有国家相关机构人员在处理公务时需要相关人员配合调查时时我们都是需要无条件的积极的去配合他们,因为这也是我们作为公民维护社会治安的一项责任,但是如果有的人在国家相关机构人员处理公务时去妨碍公务,要是事情的情节较为严重的话,那就是属于刑事犯罪,
2、当我们犯罪后我们一定要用积极的态度去认错弥补和赔偿,以取得受害人的谅解,该刑事案件在法院受理后并且还没有进行刑事案件判决之前,如果犯罪人争取到了此次案件受害人的谅解了,受害人如果可以向法院提交妨害公务谅解书,该谅解书再得到法院的认可后,犯罪人将可以减轻刑事责任处罚判决了。
3、一般谅解书都是由受害人来出具给处理此案件的国家相关机构的,妨害公务谅解书的主要构成为标题(刑事谅解书),正文内容说明哪年哪月哪日因为什么事情在什么地点因为什么原因发生了什么纠纷,事后犯罪人是以什么态度怎么处理的,详细的说明案件的过程等,最后受害人表明原谅犯罪人,并对本案进行撤案即可。
4、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的第二百七十九条法律规定,因妨害公务发生刑事案件的,如果犯罪人和受害人双方私下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的,国家公安机关可以建议向受理此案件的法院提出将此刑事案件从轻处理。如果是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人,可以直接从轻处理或者不判刑。
5、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只要受害人同意和解就能撤销刑事案件的,如果犯罪人发生此案件之前的五年曾经有过故意犯罪的情况的,就算受害人和犯罪人之间协商同意和解了,法院和国家相关机构也是会追究起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