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外生的孩子算重婚罪吗
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成重婚罪。
在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二、重婚罪会坐牢吗?
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重点在于
1、有配偶;
2、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
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比较高的,举证会比较困难,重婚罪的追溯期只有五年,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重婚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具体表现为:
第一、有配偶的人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
如果行为人基于某些合理的依据,如认为自己的配偶已死亡而与第三人结婚的,不构成本罪;
第二,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
如果无配偶的人受有配偶的人欺骗,误认为对方没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无配偶的入不构成本罪,而由有配偶的人单独构成重婚罪。
婚外生育的子女,有可能是一 夜情所生的孩子,也有可能是强奸所生的孩子,不一定就能构成重婚罪。情感上非常理解出轨对家庭造成的伤害,但是法律是注重证据的。最后强调一下重点,婚外所生子女,不是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构成重婚罪,要看是否领取结婚证和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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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1958.1.27) 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举行结婚仪式,这固然足以构成重婚,即使没有举行结婚仪式,而两人确是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也足以构成重婚。例如两人相互间是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的,即应认为是重婚。如果现在还有有配偶的人而娶“妾”,当然也应认为是重婚。 反之,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明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拆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例如有配偶的男方到外地处理事务,与原来相识的女方相遇,在逗留该地的短期内,以通奸关系同居,离开该地后,就彼此不相问闻,在同居期间亦彼此了解只是临时姘居,这种同居就只能认为是临时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至于某一具体案件是否构成重婚,抑或仅是单纯非法同居,这要根据具体案情认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1994.12.14法复〔1994〕10号)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