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酒并强奸未遂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未遂犯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未遂犯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合以上两点,强奸未遂可以比照强奸既遂犯在3到10年有期徒刑之间,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醉酒状态并不影响具体的量刑。
二、一般强奸罪的处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刑法》中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
2、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
3、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
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由于即使是在醉驾的情形下,强迫妇女与自己发生了性行为,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犯了强奸罪,故此对于强奸案件的涉案人员来说,是不能以自己处于醉酒状态实施的强奸行为为由,提出免除刑罚的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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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强奸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在实践中,我们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强奸罪,主要看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是否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那么,根据我国刑事法律规定,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呢?下面由优律师为你做详细介绍。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分别是: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同时,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的法律解答。根据上文可知,强奸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体的主观状态表现为直接故意,该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性自主权,其客观表现为行为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你对认定强奸罪还有其他疑问,欢迎你到我们优律师官网咨询,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