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中犯人患有癌症可以假释吗?
患有癌症不是假释的法定条件,但可以监外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假释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监外执行跟假释是两回事,同时,对于患有癌症的罪犯,在正式起诉之前通常也不会采取任何强制性的措施,一般都是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判刑以后也是监外执行的,不过,申请监外执行的话,要提供指定医院开的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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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下是可以假释的,假释也意味着可以提前被放出监狱,那么针对假释这个法律问题刑法又是如何规定的呢,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假释考验期满之日后发现漏罪怎么办,这个是必须要重视的,今天给大家整理一下法律关于这方面的规定。
一、 假释考验期满之日后发现漏罪怎么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原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的,则不再撤销假释,只能对该罪在考虑追诉时效的前提下进行单独处理。
二、假释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判?
关于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与发现漏罪的,《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实行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三、假释期间要注意什么
假释一般都会设定一定的考验期 ,根据《刑法》规定,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那么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我们又该要注意些什么呢。
根据《刑法》第八十四条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通过阅读以上这些内容,相信大家对于假释考验期满之日后发现漏罪怎么办这个问题已经有了了解,假释和缓刑不同,假释之后发现漏罪是不需要撤销假释的,而缓刑中发现漏罪是需要撤销缓刑,新罪与旧罪并罪处罚,所以在考虑问题的时候也要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