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律师:网络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什么

2021-10-21 来源:网络 浏览:691次

一、网络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哪些诈骗案件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四条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我国在相关的司法解释当中规定了诈骗案件的数额认定标准,不过,具体的划分标准都是当地司法机关自行规定的,确定了诈骗数额以后,才能在法定范围内量刑,诈骗案件中,受害人是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网络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什么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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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律上什么算感情诈骗罪?

感情诈骗是从他的出发点来看的。

1、 如果对方本着想要玩弄你才进行各方面交流,这就是感情诈骗。

2、 物质上的需要,他为了你的财产,或者只是想满足一下欲望。

3、 带有复仇情绪的。

用花言巧话,口密股剑,博得对方的爱,后用这种卑鄙的爱使对分失去警惕,而非法套取对方的大量财物,当对方醒误时以为时晚矣,诈骗是一种主动进功对方方式以假军官大老板,大学生,公司总经理等取得对方信仼而骗取巨额财产。感情诈骗者用精神,情感,用的是语言感情手段骗取对方的爱使对方迷惑深陷感情缠绕不能自抜地献岀巨额财产。其罪更甚于诈骗罪。

二、诈骗罪的规定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3000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但是一般情况下认为先骗取他人感情获取他人的完全信任,然手利用这份信任诈骗对方钱财的行为属于感情诈骗罪。如果诈骗的钱财达到了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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