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中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法律上虽然规定了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可是判刑标准得根据具体的犯罪行为分析的,而且不管犯罪嫌疑人构成了怎样的罪行,在一审的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嫌疑人认为量刑过重的话可以上诉,上诉也不会被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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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
大家都知道在刑当中规定了主刑和附加刑,同时也规定了一些量刑的标准,缓刑是一种暂缓量刑的意思,对于犯罪分子能否适用缓刑是需要看犯罪分子是否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的,关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来告诉大家有关的规定。
一、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
通俗来讲,就是在判决后的四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三年徒刑就不用执行,如果在这四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1.《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3.《刑法》第69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你说的这种情况是指缓刑考察期四年,如果表现良好,则原判决不再执行。
综上所述,关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已经告诉打击爱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是要实行社区矫正的,在缓刑考验期内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如果因为违反了考验期内的规定,就需要撤销缓刑了,所以为了能够顺利完成缓刑的考验,缓刑犯一定要遵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