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影院拍照片犯法吗?
电影院拍照片不算犯法,如果只是拍照,但并没有去用做商业用途,也没有传播,甚至都没给别人看,不会侵犯版权,当然,如果影院有明确规定的就不一样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三十一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看,仅通过考察行为人是否经肖像人同意以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这两个方面来判断是否侵害肖像权。
从有关司法判例看,目前,不当使用肖像的,如果对社会有益,且行为并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可以不认定侵权,自然也就无需赔偿。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的基础上,作了修改补充。自然人有权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公开使用自然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今后认定抓拍并公开使用属于侵权而无需营利为必要条件就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了。而且,在极端的情况下,抓拍本身如果涉及他人隐私的,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的范围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禁止以窥视、窃听、刺探、披露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因此,如果该法草案获得通过,抓拍也可能属于违法。
二、哪些行为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1、为公益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例如宣传某人的先进事迹,在报纸、电视台、电影中使用先进人物的照片,可以不征得某人的同意。
2、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
3、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
4、寻人启示刊登照片等。
在电影院看电影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是比较多的,比如说有一些电影院当中明确规定了不允许拍照录像,否则将是属于侵犯电影版权的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如果仅仅拍照并没有传播,也没有用作商业用途,一般不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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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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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的问题,在上面的内容中做出了相应的解释。对于这种非商业、非宣传的用途是不构成侵权行为的,但是在用于宣传的时候一定要联系作者或者标注出作品的出处,以免造成侵权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到我们优律师网站咨询专业的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