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律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2021-11-04 来源:网络 浏览:666次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判决依据是《刑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定罪量刑标准如下: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相关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规定处罚。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关的规定处罚。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故意。

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为: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4、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5、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6、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院判决的依据是《刑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处罚标准有两个,其中之一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个是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涉案情况、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社会危害的后果,处以不同的刑罚。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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