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自伤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2022-07-24 来源:网络 浏览:529次

一、战时自伤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军官自伤的,在紧要关头或在重要岗位上自伤的,以及因自伤身体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战时自伤罪,指军职人员在战斗前为了逃避履行军事义务而伤害自己身体的行为。

二、战时自伤罪认定是怎样的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一是切实查明行为人是自伤还是误伤。误伤是行为人因过失而伤害自己的身体,这与战时自伤罪是故意伤害自己身体的主观特征不符,因此不能以战时自伤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实施自伤的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往往都把自己的行为说成误伤。对此,应认真分析行为人致伤前的表现,致伤的时间和环境,致伤的工具、部位和伤情,致伤后的言行等全案事实和情节,准确认定其性质。

二是行为人是否具有逃避军事义务的目的。如果行为人自伤身体的目的不是为了逃避军事义务,而是为了骗取荣誉或掩盖失误,则不构成战时自伤罪。如有一名哨  兵在站岗时睡觉,致使由其警卫的雷达被敌人破坏。该哨  兵为了掩盖过错,减轻责任,向自己腿上连开两枪,谎称自己也被敌人打伤。这个士兵虽然实施了自伤行为,但因其不是为了逃避军事义务,而是为了掩盖过错,所以不能以战时自伤罪论处。

(二)本罪与军人违反职责罪中其他犯罪的竞合行为人在实施投  降、战时违抗命令、战时临阵脱逃、违令作战消极等犯罪时,可能会采取自伤身体的方法来达到犯罪目的,如行为人在被敌人包围的情况下自伤身体,以此来放弃抵抗,向敌人投  降,或者行为人在部队向敌人发起冲击时自伤身体,以此来逃避随部队进攻敌人等。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自伤行为与其欲实施的其他犯罪行为发生竞合。对此应按照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以较重的罪名论处,不再定战时自伤罪,但应将自伤行为作为其他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

战时自伤罪是属于一种逃避的行为,关于此罪指的是军事人员在战争的时候为了逃避相关的义务,从而伤害自己身体的行为是属于刑事犯罪,量刑最高是处以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最低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战时自伤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

相关内容:构成人身伤害罪怎么判刑处罚

故意对他人人身实施伤害行为的,当达到了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程度时,就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不过就此罪而言,有的人习惯称之为人身伤害罪。那在我国,认定构成人身伤害罪怎么判刑处罚呢?也就是说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构成人身伤害罪怎么判刑处罚

故意伤害罪的结果会造成他人健康的损害。刑法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就是此时会严格按照《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来追究刑事责任,但因为实际造成损害不一样,具体的犯罪情节存在差异,这些其实就会对最后的量刑处罚产生影响。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即可在线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010-85820018 17896002159

邮箱:84218677@qq.com

Q Q:8421867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8层

微博咨询律师
微信咨询律师
强律网是互联网+专业刑事律师咨询平台,拥有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各种复杂刑事案件。本站关键词:北京著名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北京著名刑事律师排行榜|北京著名刑辩律师|北京知名刑辩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诉讼律师|北京知名十大刑辩律师|北京刑事案件知名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最好的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排名|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北京刑事律师前十名|北京刑事案件律师排名|北京最有名的刑事案件律师|北京刑事案件金牌律师|北京十大刑事律师|北京职务犯罪律师|北京经济犯罪律师|北京职务犯罪最好的律师|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刑事案件

风险提示: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也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请根据律师的成功案例,理性判断律师的业务水平。

Copyright 2018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京ICP备17027737号-4 技术支持:无罪辩护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王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