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消防法》
- 第六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 (三)谎报火警的;
- 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 (五)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