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离现场叫什么罪

2022-10-04 来源:网络 浏览:465次

一、交通肇事逃离现场叫什么罪?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对肇事情况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驶,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所谓的“逃逸”在行为人的主、客观上无非是正常行驶行为的继续化,是交通肇事罪中的重要情形。

二、交通肇事民事责任是什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交通肇事罪是如何处罚的?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生了交通事故要及时的报警,通过交警部门来确定主要的责任人,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只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可,如果当事人在交通肇事后没有及时的报警或者救治受害人,而是选择逃离了事故现场,那么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交通肇事逃离现场叫什么罪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

相关内容:怎样认定交通肇事罪

法律上对于交通肇事罪的认定,通常情况下有三种情形,一种是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造成人员重伤的,一种是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造成人员死亡的,还有一种是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造成巨大公私财产损失的。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刑事责任,不同于交通行政管理上的责任,也就是将交通肇事罪与一般违章行为。首先交通肇事罪必须是在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才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行为人如果没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

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上述严重后果的,不成立交通肇事罪的条件,比如,行为人按照交通法律法规正常驾驶机动车辆,行人出于故意,或者过失都不能将行为人的行为认定为交通肇事行为。其次,在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行为人必须是发生上述严重后果的的,才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但是在法律法规上,又规定赔偿制度,如若行为人有能力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也不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例如,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完成一百万的损失,但是行为人有能力赔偿,并赔偿八十万以上就不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还有就是行为人必须是主观上有过失,换句话说就是当事人应当有预见自己的此时行为可能引发重大交通事故,但是由于大意或者疏忽而没能避免,这是一种区分故意与过失,当然如果行为人是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那么就已经构成刑法责任上的故意伤害或者杀人罪,并不能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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