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走私并贩卖武器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2022-10-04 来源:网络 浏览:440次

一、合伙走私并贩卖武器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武器、弹药的禁止进出口制度,对象是武器、弹药。所谓武器及弹药,是指各种具有直接杀伤力、破坏力的器械、装置或其他物品。根据《禁止进出境物品表》的规定,既包括各种军用武器、弹药和爆炸物,如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等常规武器,核武器、化学武器、细菌武器等现代化武器,枪弹、炮弹、炸弹、地雷、手榴弹等弹药;又包括各种类似军用武器的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如射击运动用的枪支,狩猎用的散弹枪及其子弹等。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所谓逃避海关监管,是指采用各种方法,躲避海关的监督、检查,企图将武器、弹药通过国(边)境。有的绕过关口,在没有海关或边卡检查站的地方,非法携带、运输武器、弹药进出境;有的虽通过关口,但企图以隐匿、伪装、假报等手段,欺骗海关,蒙混过关,有的则是采用藏匿、伪报等方法,以逃过邮检和海关的查验,非法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等。这些行为都是走私武器、弹药的典型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武器、弹药而仍然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企图使之进出国(边)境。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不知自己所携带、运输或邮寄的是武器、弹药,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处罚。至于其目的,一般是为了牟利,但是否具有这种目的,并不影响本罪成立。

二、合伙走私并贩卖武器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既遂处罚标准细分为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法律上对合伙走私并贩卖武器,构成走私武器罪既遂的判刑标准作出了以下规定:

1、行为人构成走私武器罪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犯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罪分子构成合伙走私并贩卖武器罪的,人民法院对其量刑所应当适用的具体标准为: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合伙走私并贩卖武器罪的构成条件有四个,存在合伙组织并贩卖武器的行为,需要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可以判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该罪的属于一般主体,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需要存在故意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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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持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2)非法持有、私藏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3支的,为有期徒刑一年;4支的,为有期徒刑二年;

(3)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20发以上30发以下的,为管制刑;30发以上40发以下的,为拘役刑;40发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至100发,每增加3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4)非法持有、私藏气枪铅弹1000发以上1500发以下的,为管制刑;1500发以上2000发以下的,为拘役刑;2000发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至5000发,每增加150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5)非法持有、私藏其他非军用子弹200发以上300发以下的,为管制刑;300发以上400发以下的,为拘役刑;400发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至1000发,每增加30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6)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1枚的,为有期徒刑一年;2枚的,为有期徒刑二年;

(7)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虽未达到以上起点,但造成人员伤亡的,伤1人,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轻伤增加2人或重伤增加1人,刑期增加六个月;死亡1人,为有期徒刑一年,死亡增加1人,刑期增加一年(数罪并罚的除外)。

2、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2支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支,刑期增加一年;

(2)非法持有、私藏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5支,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支,刑期增加六个月;

(3)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3枚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枚,刑期增加一年;

(4)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100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3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5)非法持有、私藏气枪铅弹5000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50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6)非法持有、私藏其他非军用子弹1000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30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可以说我国对枪支、弹药的管控是十分严格的,不允许非法持有枪支,即使不能认定构成犯罪,此时也会按照一般违法行为来进行处罚。另外,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对未携带持枪证件的,由公安机关扣留其枪支、弹药,而不能认定为非法持有枪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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