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罪怎么处罚量刑

2022-10-08 来源:网络 浏览:426次

一、销售假药罪怎么处罚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销售假药罪的,根据不同的情节有不同的处罚:

1、一般情况下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销售假药罪与非罪如何区分

1、构成销售假药罪的必要条件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只是一种危险性。因此,本罪应以危险犯的定罪原则处理。但这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应有科学的依据,并且应该是以不特定的多数人为对象的。

2、本罪与按照民间土方、偏方生产或者销售药品的界限。有些民间土方、偏方对某些疾病确有一定疗效,或虽无明显疗效,但流传已久,在群众心目中威信很高,也没有什么毒副作用,按照这些土方、偏方生产、销售药品,虽然和国家药品管理制度不符,但其社会危害不大,不能按本罪论处。但以欺骗为目的,故意配制有毒有害药品,危害人体健康的,要以犯罪论处。

销售假药罪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即对其销售假药的行为所可能引起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采取的是一种放任的心理态度,对该严重危害结果的积极追求不在本罪的故意内容范围之内。相反,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故意内容中则包括对危害结果的积极追求。所以如行为人明知销售假药会造成危害人体健康的后果,却积极追求这种结果发生,就应构成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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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销售假药罪属于哪种罪?

销售假药罪属于生产假药属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二、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三、犯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客体: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二)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四)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四、犯罪的认定

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2)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

①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

②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都逐渐依赖药品,所以使得一些犯罪分子借此为自己谋取利益,生产、销售假药能有一笔可观的非法收入,但是这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了,且销售假药的行为已经破坏了市场经济的秩序,属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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