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组织恐怖组织罪既遂怎么处罚的?

2022-10-09 来源:网络 浏览:513次

一、犯了组织恐怖组织罪既遂怎么处罚的

参加恐怖组织的,定为参加恐怖组织罪,处罚是:

1、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既遂的,一般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2、恐怖组织的积极参加者,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对于其他参加者,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二、组织恐怖组织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组织恐怖组织罪的犯罪构成主要内容如下:

1、侵犯的客体

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恐怖活动组织是以从事杀人、伤害、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为主要活动内容的犯罪集团,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该组织一般带有明显的政治性目的,并在此目的指导下,专门或者主要从事暗.杀、绑架、爆炸、放火、劫持人质和交通工具等严重暴力犯罪行为。

2、客观方面

表现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者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为首策划、鼓动、教唆、召集、引诱多人成立专门以或者主要以从事恐怖犯罪活动为内容的组织的行为。所谓积极参加,是指多次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活动,态度积极,或者虽然偶尔参加恐怖组织的活动,但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行为。所谓参加,是指除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以外的其他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本罪的客观要件属于选择性要件,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者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

3、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

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以从事恐怖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恐怖活动组织而故意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者参加该组织。如果不知是以从事恐怖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恐怖活动组织而参加的,在发现其恐怖组织性质后立即退出该组织的,不能以本罪论处。如果虽然开始时不知是恐怖活动组织,但在发现其恐怖活动组织的性质后仍然不退出的,则应对以本罪论处。

组织恐怖组织的行为是会让其他公民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同时也会让他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只要存在犯罪的行为就会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判决,如果在犯了此罪的同时又实行了杀人或绑架他人的行为,那么就会按数罪并罚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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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恐怖活动犯罪的预备的表现有哪些?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

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

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实施犯罪所起的作用来看,都是着手实施犯罪之前,准备犯罪的行为,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如果行为人仅仅将犯罪意图表露出来,而未进行犯罪的准备活动,那就不是犯罪预备。

二、处罚情况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于既遂犯,因此,在对预备犯的处罚上可以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对于个别预备犯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严重、危险性大的,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免除处罚。

有关犯罪预备行为的处罚标准和认定情况是非常明确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和处理上存在异议的,可以根据相关犯罪事实的处理情况来进行办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否则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适用错误的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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