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是属于有五个月的缓刑期吗?

2022-10-10 来源:网络 浏览:583次

一、判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是属于有五个月的缓刑期吗

是有五个月的缓刑期;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是指:本来应该拘役五个月,关进看守所五个月,但因为情节比较轻,所以法院判了缓刑五个月。五个月之内不能再犯,而且要按时到司法机关汇报自己的情况,参加法律学习,过了五个月之后就等于执行完毕了,就等于刑满释放了。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判处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

适用缓刑的条件有: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的

(1)犯罪性质。由于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因此,对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如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

(2)犯罪主观方面。对于犯罪的目的、动机恶劣,犯罪主观恶性大的罪犯,一般不适用缓刑,如惯犯、累犯或者历史上有犯罪前科的。

(3)犯罪手段和危害后果。对于犯罪手段残忍,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十分严重的罪犯,不宜适用缓刑。

2、有悔罪表现的

(1)认罪态度。认罪态度主要是犯罪分子犯罪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否从内心感到悔悟,并且通过积极坦白与交代而表现出来。

(2)是否有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反映了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有所减弱,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成为用缓刑的参考因素。

(3)有无犯罪中止或者犯罪后积极退赃等情节。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主要看犯罪分子的有无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错误性并承诺不会再犯罪。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主要看犯罪分子有无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及其所在的当地政府、居民委员会以及部分市民的建议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只要法院判定缓刑,对于犯罪人员就不会被收监,只要在考验期之内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不再做出任何违法的事情,那么是可以不再执行原来的刑期,所以,对于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只要犯错之后认错是可以获得原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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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缓刑考验期内的义务都有哪些

在确定缓刑考验期的时候,需要看实际判刑的时候具体的刑期是多少。而在考验期内,也要求犯罪分子遵循相应的规定,不能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否则的话就会被撤销缓刑。那具体来说缓刑考验期内的义务都有哪些呢?强律网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考验期内的义务都有哪些

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应遵守的行为规则。 新刑法第75条规定了缓刑犯在考验期间的行为规则与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这样不仅使缓刑犯的行为受到应有的约束,促其悔过自新,又使对缓刑考察工作的评价有一个客观的标准。这一规定无疑是我国缓刑制度走向完善化、成熟化的表现。

二、缓刑结束后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要由人民法院来决定,也就是说,缓刑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并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考察,由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因为缓刑犯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如果该犯原来有工作的还要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或者回到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基层组织如街道、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管理好缓刑犯。

因为这些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了解犯罪分子的实际表现,有利于对其进行考察教育。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来判处的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来判处的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不能少于1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被缓刑的罪犯没有再犯新罪也未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原判决,对该犯罪分子新犯的罪或者发现的漏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重新决定对其执行的刑罚。如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对于犯罪分子来讲,其实在诉讼过程中可以争取一下缓刑,这样宣判之后就可以暂时不用执行原判刑罚。而成功的度过了缓刑考验期的,也就不用再执行了。至于缓刑考验期内的义务有哪些,上文中已经作出了介绍,要是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强律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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