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寻衅滋事罪能旁听吗

2022-10-29 来源:网络 浏览:490次

一、法院审理寻衅滋事罪能旁听吗?

法院审理寻衅滋事罪时可以旁听,寻衅滋事罪一般情况下会公开审理,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公民可以旁听。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九条 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二、寻衅滋事罪的旁听人员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1、不得擅自录音、录像、摄影、记录。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鼓掌、喧哗、吵闹或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5、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必须关闭移动电话、寻呼机等通讯器材的报警音。

三、寻衅滋事罪的审理流程有哪些?

(一)庭前准备。

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二)开庭。

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三)法庭调查。

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四)法庭辩论。

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判决。

不仅是寻衅滋事罪,只要案件公开审理,法院就会向社会公告刑事案件的案由,开庭审理的时间和地点,想要参与旁听的公民可以按照法院的通知到庭旁听。若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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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教育的普及,人们对于知识或多或少都学习过,因此大部分的人能够正确并且准确的认识自己,解决发生的矛盾。但是总有一部分人比较冲动,解决问题的方式不理智,惯用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比如:打架、寻衅滋事等等。那么,对方上门寻衅滋事的行为违法吗?如何判刑呢?

一、对方上门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1、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他寻衅滋事行为。

4、《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5、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二)客观要件  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

(五)、行为人只要有上述四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就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在审判实践中,行为人往往既“强拿硬要”,又“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先“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后“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六)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七)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

综上所述,针对一些人在处理问题或是其他个人集体行为不恰当的行为方式,如果打扰或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即属于违法行为,轻者判拘留,如果只是伤害或公共不利影响较大则可能会立案,判以刑罚或拘留罚款。如果出现对方上门寻衅滋事的现象可以报案,寻求公安机关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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