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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