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辟谣】
解除取保候审必须去签字?
真相:是的
解析:
解除取保候审,本人应当到场办理相关手续。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决定书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
【提醒】
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被取保候审的人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