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主观构成要素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主观构成要素是,嫌疑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寻衅滋事罪属于故意犯罪。
寻衅滋事的行为包括: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构成寻衅滋事罪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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